張貼日期: 2020-09-14 14:06:51 點閱:1134
一、 依據:
(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三) 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專業知能精進及培
訓計畫。
二、 目的:
增進本縣特殊教育教師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身心障礙類相關專業知能;強化教師課程規劃與實施能力,以提升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成效,增進教師專業成長並精進教學品質,俾利推動及銜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彰化縣泰和國小、彰化縣特教資源中心。
四、 參加對象:本縣所屬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教師。
五、 研習時間及地點:上午9時至下午4時。